
「怎樣才算是運動員」
2024 Mar 22 關於運動員
by Sam
在審核運動員贊助合作計畫的報名者中,最常遇到報名者提出的一個問題就是:「我這樣不知道算不算是運動員」
因為每個人對「運動員」的定義都不同,不過在統整各種對於運動員定義的資訊後,它們之中都有一個共通點,運動員就是有在「參加運動競賽」的人。
而這種運動競賽,較廣為人知的就是一般有主辦單位辦理的賽事,最知名的就是以國家為單位所舉辦的奧林匹克運動會、或是世足賽、或像是今年在台灣辦的世界棒球經典賽、或是像全中運、全大運、全民運、甚至是業餘的週末聯盟賽事,都算是「運動競賽」。
這類競賽最廣為人知的成份主要是「生理」層面,像是體能水準的比拼、力量的競爭、速度的較勁、動作的掌控等等;它們是會被許多人「看到」的運動競賽,在比賽時除了要對抗自己心理的壓力、還要承受來自外界觀眾的巨大壓力 。
至於另外一種,則屬於「挑戰自我」類型的運動競賽,對手永遠只有一個:就是自己。
許多挑戰自我極限的冒險家都屬於這種類型,像是赤手登峰的Alexander Honnold,或是像史上最年輕用帆船繞行世界一周的Jessica Watson,沒有任何主辦單位舉辦這些「比賽」給他們競爭或完成,因為他們面臨的挑戰等級已經超越一般的體育競賽,是關乎生死與超越的心靈挑戰。
這種運動競賽通常沒有觀眾,幾乎沒有人會「看到」,但他所需承受的心理壓力也是極其巨大的。
不管你是有定期在參加別人舉辦的運動競賽,或是定期有在挑戰自我極限,你們之間的共通點就是都願意「設下一個目標」,並且願意為這個目標「犧牲」「付出」一些東西。
也許是一個週末比賽的時間、或許是每天特別早起的晨訓、也可能是每個下班後的操場跑訓練課表、或者是十多年來日復一日的練習、為了將自己磨到足以抗衡世界般的強大,不管是生理的、或是心理的,都是 。
怎樣才算是一位真正的運動員?從小科班練到大才算嗎?出社會後才開始練算嗎?甚至40歲後、50歲後才練,這樣算嗎?
對我來說,運動員代表的不是一種身分,而是一種心態;不是你今天需要符合什麼條件,而是你願意為了一個目標付出多少。
只要你願意為了你設下的目標,去主動承受那些一般人不願承受、無法承受的痛苦與折磨;願意犧牲那些別人不願犧牲、難以犧牲的;願意在有點退卻的時候勇敢站上賽場檢視自已、願意主動迎來一個不算容易的挑戰。
並願意在每一天,都持續超越昨天的自己。
你就是運動員!